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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患儿住院就诊费用报销的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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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患儿住院就诊费用报销的注意事项
一、办理对象:
指已出院患儿在符合住院划区定点情况下,出院前未及时出示三联单而导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,则必须在出院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报销申请。出院结算时自动放弃享受待遇除外。
二、办理所需有关证件及说明:
1、出院小结;医药费清单;出院收据(发票)。
2、户口簿(带有患儿名字的);患儿出生证(在1中患儿名字写某某之子,之女的)。
3、参加居保的凭证(发票);必须是“上海银行”借记卡。
4、医疗证、结算证明单(凭医疗证到办证单位开据)。
5、未满30天的患儿带新生儿医疗证,凭户口簿、居保凭证(发票),到患儿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开据结算证明单。
6、开具住院结算证明单要点:带好户口本、住院医疗证、出入院证明。
三、受理部门:
上海市宝山区红十字会(地址:樟岭路2号北一楼大厅)
咨询电话:36071807、36071806(传真)
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转自:
指已出院患儿在符合住院划区定点情况下,出院前未及时出示三联单而导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,则必须在出院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报销申请。出院结算时自动放弃享受待遇除外。
二、办理所需有关证件及说明:
1、出院小结;医药费清单;出院收据(发票)。
2、户口簿(带有患儿名字的);患儿出生证(在1中患儿名字写某某之子,之女的)。
3、参加居保的凭证(发票);必须是“上海银行”借记卡。
4、医疗证、结算证明单(凭医疗证到办证单位开据)。
5、未满30天的患儿带新生儿医疗证,凭户口簿、居保凭证(发票),到患儿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开据结算证明单。
6、开具住院结算证明单要点:带好户口本、住院医疗证、出入院证明。
三、受理部门:
上海市宝山区红十字会(地址:樟岭路2号北一楼大厅)
咨询电话:36071807、36071806(传真)
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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