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梅绿岛苑信息公开论坛
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?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.
搜索
 
 

结果按:
 


Rechercher 高级搜索


受理患儿住院就诊费用报销的注意事项

向下

受理患儿住院就诊费用报销的注意事项 Empty 受理患儿住院就诊费用报销的注意事项

帖子  Admin 2012-04-07, 5:27 am

一、办理对象:

指已出院患儿在符合住院划区定点情况下,出院前未及时出示三联单而导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,则必须在出院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报销申请。出院结算时自动放弃享受待遇除外。

二、办理所需有关证件及说明:

1、出院小结;医药费清单;出院收据(发票)。

2、户口簿(带有患儿名字的);患儿出生证(在1中患儿名字写某某之子,之女的)。

3、参加居保的凭证(发票);必须是“上海银行”借记卡。

4、医疗证、结算证明单(凭医疗证到办证单位开据)。

5、未满30天的患儿带新生儿医疗证,凭户口簿、居保凭证(发票),到患儿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开据结算证明单。

6、开具住院结算证明单要点:带好户口本、住院医疗证、出入院证明。

三、受理部门:

上海市宝山区红十字会(地址:樟岭路2号北一楼大厅)

咨询电话:36071807、36071806(传真)

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转自:受理患儿住院就诊费用报销的注意事项 Mhz_bottom_name

Admin
绿岛居民

帖子数 : 125
注册日期 : 12-03-26
年龄 : 24

http://xmldy.luntan9.com

返回页首 向下

返回页首


 
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:
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